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 “聚丰新能源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2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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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3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 胡杨河聚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365app官方版下载_bt365网上娱乐_bet3365备用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2月2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