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车排子油田车881井区东沟组油藏2023年开发工程等三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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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排子油田车881井区东沟组油藏2023年开发工程 | 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车排子油田881井区位于准噶尔盆地西部隆起红车断裂带南段,行政隶属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距五五新镇东南约10千米,距邻近已开发区车89井区沙湾组油藏约20公里。该区属典型的内陆性气候,干燥少雨,区内多为戈壁荒漠和农田,平均地面海拔323米左右,交通便利,为奎阿高速所穿过。 车排子油田车881井区目前共有4口井生产,日产油12.2吨-41.7吨(平均21.9吨),单井累积产油44吨-14801吨。此次在车881井区部署开发井9口,其中采油井6口,注水井3口。 项目属于油田开采建设工程,其建设将提高区域整体开发效益,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 ①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管线敷设、道路施工、场站施工等产生的施工扬尘,钻井作业钻机和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车辆尾气及集输管道焊接烟尘。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在井场堆放时采用防尘布覆盖并洒水降尘;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定期对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和机械设备;焊接烟气采用焊接设备自带的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减少风蚀量。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单井及集中拉油站集输过程中呈无组织排放的烃类气体,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用VOCs表征)6.695吨/年。项目从井场到拉油站采用管道密闭集输,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管线等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的密封点进行VOCs泄漏检测并建立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当检测到泄漏时,对泄漏源予以标识并及时修复。采取以上措施后,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在项目区下风向距边界10米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每年对非甲烷总烃开展一次自行监测。 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区设置临时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管道试压废水作为洁净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平整场地。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228吨/年、采出水6885吨/年、废压裂液359.82立方米/年、废洗井液76.77吨/年。油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废压裂液和废洗井液由作业单位自带的回收罐收集,拉运至车89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用于油层注水。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 ③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钻机、各种机泵等施工机械设备、装卸车辆、物料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80至110分贝之间。 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装设基础减振和设置隔声罩以减少噪声传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设备夜间使用频率,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泵、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源强在70至100分贝之间。优化井场布置,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和隔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定期给机泵等高噪声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人员与噪声的接触时间。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施工期) (1)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油(HW08,900-214-08)4.5吨、废含油防渗膜(HW08,900-249-08)1.5吨。机械设备废油、废含油防渗膜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不在井场内暂存。 (2)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为钻井泥浆(900-999-99)4405.05立方米、钻井岩屑(900-999-99)1614.06吨、厂内平整的施工土方及少量施工建筑垃圾(900-999-99)。项目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液相用于钻井液的配置,固相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岩屑储罐,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后综合利用,不合格固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周边洼地或场地平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各作业单位在完钻及钻机搬迁后,及时清理井场,恢复原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2.57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距96公里。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落地原油(HW08,071-001-08)、废防渗膜(HW08,900-249-08)1.5吨/年、废油泥(HW08,071-001-08)130.69吨/年、废润滑油(HW08,900-214-08)0.09吨/年,均属于危险废物。 井场铺设防渗膜,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作业,落地原油上层能收集的回收送至车89集中处理站处理,无法收集的原油和受浸染的土壤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送至车89集中处理站处理;废油泥、废防渗膜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场内暂存。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⑤环境风险: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钻井、油气开采、集输过程发生井喷、井漏,集输管线和缓冲设施泄漏,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钻井、井下作业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降低井喷事故发生概率;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做防雷、防静电接地;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钻井中遇到浅层地下含水层(带)时,下套管注水泥封固,套管长度必须穿透含水层(带),固井作业时选用优质水泥浆固井,保证固井质量;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下作业时带罐操作,落地油100%回收;储油罐区设置在井场主导风向下风向,均铺设防渗膜并设置围堰,泄漏的原油收集后运至车89集中处理站的原油处理系统处理。井喷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井喷,绝大多数井都通过防喷器关闭,再采取压井措施控制井喷;最后还可采用向事故井打定位斜井等方法尽快采取措施回收原油;事故处理中要有专人负责,管好电源、火源,以免火灾发生。井喷时,泄漏的落地油100%进行回收,收集的废油运至车89集中站处理。受污染的土壤需进行换填,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集、转运、处置。原油泄漏事故防范措施:拉油站内储罐区周边设置围堰。所有区段的管道设计均要符合《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的要求。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普及原油管道输送知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道均采用保温无缝钢管,使用防腐降阻剂进行防腐。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老化部件,防止原油泄漏事故发生。完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及时清除、处理各种污染物,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杜绝火灾的发生。按规定配置齐全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完好可用。管道发生断裂、漏油事故时,按顺序停泵或关井;在断裂或泄漏点筑堤,防止泄漏的原油漫流。汇集在堤内的地表油,用罐车及时收集拉运至车89集中站处理,将受污染的土壤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输风险预防措施: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押运;出车前须对罐车的罐体、压力表、阀门等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车辆在采出液装卸过程中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制定转运计划,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健全资料台账;行车途中应勤检查,若有原油泄漏,应查找泄漏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液体继续泄漏,受到污染的土壤要全部回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属于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管理,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0年10月在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650203-2020-033-MT),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公司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⑥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按照项目区各生产功能泄漏的可能性,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将井场、罐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设备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仪表区、操作区,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井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现状监测情况,利用井场区现有3口监测井,即井场区上游、下游以及车881井场内各设置1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挥发性酚、硫化物、COD,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一次;在车881井场内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石油烃,每三年监测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2023年1月10日,第七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车排子油田车881井区东沟组油藏2023年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 0991-2890219 |
2 | 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页岩油2023年开发建设工程 | 第六师红旗农场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页岩油油藏位于新疆准噶尔盆地东部,行政区划属365app官方版下载_bt365网上娱乐_bet3365备用第六师红旗农场。目前开井165口,日产液量为2424吨/天,日产油量为1212吨/天,日产气量为1.25×104立方米/天。此次建设12座平台、5座单井(钻试转产能)、1座单井拉油站,总计部署采油井82口井,新建产能68.2×104吨。 项目属于油田开采建设工程,其建设将提高区域整体开发效益,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 ①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管线敷设、道路施工、场站施工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及集输管道焊接烟尘。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在井场堆放时采用防尘布覆盖并洒水降尘;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焊接烟气采用焊接设备自带的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减少风蚀量。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单井拉油站内伴生气燃烧废气,其污染物及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28吨/年、氮氧化物5.324吨/年、二氧化硫0.039吨/年、非甲烷总烃0.197吨/年;采油、油气集输及处理过程、页岩油联合站站内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及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6.306吨/年。 项目采油井的气液混合物经生产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后,伴生气通过一根8米高火炬燃烧放空,液相经管线输至单井拉油站内的拉油罐中储存,定期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处理;项目集输流程采用管道密闭集输,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管线等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做好油井的压力监测及应急准备;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的密封点进行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并建立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采取以上措施后,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单井拉油站火炬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0.4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0.12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4毫克/立方米)。在项目区下风向距边界10米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每年对非甲烷总烃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在单井拉油站下风向距边界10米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每年对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开展一次自行监测。 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区设置临时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管道试压废水作为洁净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收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施工设施。运营期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1112.33吨/年、采出水83.36万吨/年、压裂返排液9835.08立方米/年和废洗井液1036.89吨/年。油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压裂返排液和废洗井液由作业单位自带的回收罐收集,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站外第三方处置单位处理达到《油田注入水分级水质指标》(Q/SY XJ 0030-2015)、《压裂酸化返排液处理技术规范》(Q/SY 02012-2016)标准要求后用于单井压裂液复配水源;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 ③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钻机、各种机泵等施工机械设备、装卸车辆、物料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0至110分贝之间。 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装设基础减振和设置隔声罩以减少噪声传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施工设备夜间使用频率或禁止使用。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泵、火炬等机械设备运行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强在60至95分贝之间。优化井场布置,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和隔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定期给机泵等高噪声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人员与噪声的接触时间。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施工期) (1)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油(HW08,900-214-08)4.62吨,含油废弃物(HW08,900-249-08)3.08吨,油基钻井泥浆(HW08,071-002-08)24082.52立方米,油基钻井岩屑(HW08,071-002-08)30196.32立方米。 机械设备废油、含油废弃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不在井场内暂存;项目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油基钻井泥浆和油基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液相用于钻井液的配置,固相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岩屑储罐,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为水基钻井泥浆(900-999-99)14708.54立方米、水基钻井岩屑(900-999-99)19317.76立方米、厂内平整的施工土方及少量焊接废渣及(900-999-99)。项目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水基钻井泥浆和水基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液相用于钻井液的配置,固相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岩屑储罐,交岩屑处置单位拉运处置,处理后岩屑需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后综合利用;在每个焊接作业点配备铁桶或纸箱,焊接废渣直接放入容器中,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处置;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回填管线或场地平整;各作业单位在完钻及钻机搬迁后,及时清理井场,恢复原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52.6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距约20公里。 (运营期)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HW08,900-214-08)1.64吨/年、少量落地油(HW08,071-001-08)、废防渗膜(HW08,900-249-08)20.5吨/年、含油污泥(HW08,071-001-08)6189.83吨/年、清管废渣(HW08,071-001-08)0.008吨/年。井场铺设防渗膜,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作业,落地原油100%回收,由罐车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含油污泥、废防渗膜、废润滑油、清管废渣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⑤环境风险: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钻井、油气开采、集输过程发生井喷、井漏,集输管线和储罐泄漏,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钻井、井下作业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降低井喷事故发生概率;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做防雷、防静电接地;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钻井中遇到浅层地下含水层(带)时,下套管注水泥封固,套管长度必须穿透含水层(带),固井作业时选用优质水泥浆固井,保证固井质量;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下作业时带罐操作,落地油100%回收;储油罐区设置在井场主导风向下风向,均铺设防渗膜并设置围堰,泄漏的原油收集后运页岩油联合站的原油处理系统处理。井喷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井喷,绝大多数井都通过防喷器关闭,再采取压井措施控制井喷;最后还可采用向事故井打定位斜井等方法尽快采取措施回收原油;事故处理中要有专人负责,管好电源、火源,以免火灾发生。井喷时,泄漏的落地油100%进行回收,收集的废油运至页岩油联合站处理。受污染的土壤需进行换填,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集、转运、处置。原油泄漏事故防范措施:所有区段的管道设计均要符合《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的要求;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普及原油管道输送知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道均采用保温无缝钢管,使用防腐降阻剂进行防腐;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老化部件,防止原油泄漏事故发生;完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及时清除、处理各种污染物,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杜绝火灾的发生;按规定配置齐全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完好可用;管道发生断裂、漏油事故时,按顺序停泵或关井;在断裂或泄漏点筑堤,防止泄漏的原油漫流;汇集在堤内的地表油,用罐车及时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处理,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将受污染的土壤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集输管线风险防范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监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定期对管线及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线及时更换;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运输风险预防措施: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押运;出车前须对罐车的罐体、压力表、阀门等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车辆在采出液装卸过程中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制定转运计划,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健全资料台账;行车途中应勤检查,若有原油泄漏,应查找泄漏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液体继续泄漏,受到污染的土壤要全部回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属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管理,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已于2020年6月4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652327-2020-004-L),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纳入公司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和修订,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⑥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按照项目区各生产功能泄漏的可能性,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将井口、井场泥浆不落地设施区、钻井罐区、放喷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将井场内材料房、发电房(停电备用应急电源)、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井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现状监测情况,依托项目区附近现有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上游,项目区西侧,下游对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挥发性酚、砷、汞、镉、铬(六价)、铅,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一次;在64号采油平台、57C采油平台和JHW85-71井各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石油烃,监测频率为每三年监测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2023年1月31日,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页岩油2023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 0991-2890219 |
3 | 聚丰新能源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 |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区 | 胡杨河聚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365app官方版下载_bt365网上娱乐_bet3365备用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主要建设1条10000吨/年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线,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成品库、原辅料库、储罐区、汽车装卸平台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主产品为10000吨/年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纯度大于99.9%,副产品为33069吨/年31%盐酸和14155吨/年亚硫酸钠。其中31%盐酸满足《工业用合成盐酸》(GB320-2006)一等品标准,亚硫酸钠满足《工业无水亚硫酸钠》(HG/T 2967-2010)合格品标准。项目劳动定员102人,采用三班制连续生产,年工作时长7200小时,约300天。项目总投资750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的0.23%。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氯化反应废气和氟化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由风机引入一套“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99%),由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盐化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由风机引入“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80%),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全储罐设置汽相平衡装置,乙腈储罐呼吸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全部回收用作原料;氯磺酸、二氯亚砜、氯化氢和氟化氢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密闭排气系统至“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99%)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密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0%)后由风机引入“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80%)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车间整体抽风(收集效率不低于80%)收集后,由风机引入“UV光氧催化+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80%)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65%)后经专用烟道送至屋顶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氯化氢、二氧化硫、氟化氢、氨、硫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00毫克/立方米,氟化氢:6毫克/立方米,氨:20毫克/立方米,硫化氢:10毫克/立方米,硫酸雾:20毫克/立方米);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饮食业单位限值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HJ 113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1253-2022)的相关要求,在氯化反应和氟化反应排气筒(DA001)、储罐呼吸废气排气筒(DA003)上安装二氧化硫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每季度对氯化反应和氟化反应排气筒(DA001)、盐化反应排气筒(DA002)、储罐呼吸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的氯化氢、氟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硫酸雾开展一次自行监测;每半年对污水处理站排气筒(DA004)、危险废物暂存间排气筒(DA005)排放的氨、硫化氢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开展一次自行监测。②无组织废气: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置,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定期对反应釜等设备、管道、阀门和法兰等连接处进行检查,及时更新零部件,确保气密性;装卸平台全部设置油气平衡装置,汽车罐车按照标准采用适宜的装载方式,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对挥发性有机液体进行装载时,采用底部装载方式;若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料管口距离槽(罐)底部高度应小于200毫米;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时清运,定期对设备和管道进行巡检,及时更换受损零部件;危险废物及时清运,同时做好密封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氯化氢、氟化氢、硫化氢、氨、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氯化氢:0.05毫克/立方米,氟化氢:0.02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3毫克/立方米,氨:0.3毫克/立方米、硫酸雾:0.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0.4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4毫克/立方米);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30毫克/立方米)。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HJ 1138-2020)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1253-2022),每半年对厂界氯化氢、二氧化硫、氟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硫酸雾、氨、硫化氢开展一次自行监测。(2)废水:厂内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19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水解酸化-A/O-芬顿反应池-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双氟磺酰亚胺锂合成废水、副产品生产废水、生产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装置排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与冷冻水站排水、空压制氮站排水、循环水站排水排入北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设一个废水总排口,每季度对氟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开展一次自行监测。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第七师129团团部北侧20公里处,设计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分三期建设,一期5000立方米/日,二期5000立方米/日,三期10000立方米/日,采用“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CASS池+二沉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夏季全部回用于园区工业用水和绿化灌溉用水,冬季部分用于园区工业用水,剩余部分尾水排入中水库,夏季继续进行回用,不外排,北区中水库(123万立方米)已建成与北区污水处理厂同步投运。北区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3月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粗格栅下沉整改已于6月底完成),已具备进水条件,目前待运行规模5000立方米/日。(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泵类等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隔声罩和基础减振垫,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加强厂区周围及厂内绿化。在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厂区建设1座432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过滤杂质、釜底残液、未完全反应的原料、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灯管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③生活垃圾: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原五五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距30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氯磺酸、二氯亚砜、氟化氢、乙腈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原辅料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并对泄漏、渗漏区域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库内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项目危险废物厂外运输工作全部外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建立并落实台账管理制度,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暂存间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每个分区留有搬运通道;暂存间须有泄漏液体导流、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建设单位必须按照《365app官方版下载_bt365网上娱乐_bet3365备用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建设和布局生产车间和储罐,选用高质量的设备、管件和阀门,厂区设置三级防控体系,氯磺酸、二氯亚砜储罐区设置2.2米高的围堰,严格杜绝与水接触,发生少量泄漏时用沙土、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吸收物质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发生大量泄漏须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清除;乙腈、31%盐酸及氟化氢储罐区设置2.1米高的围堰和消防喷淋装置,喷淋装置朝向设置与氯磺酸、二氯亚砜储罐区方向相反,厂区生产装置区设置0.15米高的围堰,设有导流设施,导流设施通过管道与全厂1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相连,收集的事故废水经调蓄后泵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内进料、出料管道及下水管道均设截断阀;储罐设液位计、高液位报警器和自动连锁切断进料装置,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冒罐事故;参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在生产装置区、罐区以及其他存在潜在危险需要经常观测处,设置火焰探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仪及有毒气体检测仪,并相应配置适量的现场手动报警按钮,通过DCS对全厂所有区域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系统的报警信号及状态信号进行实时监控。操作人员配备便携式气体报警器。厂区进出口、生产车间、储罐区、原辅材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原辅材料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成品库、机修车间、地下管道,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设计,其他重点污染防治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米,渗透系数K≤1.0×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装卸平台、循环水站、冷冻水站、消防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其余地方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废水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依托项目区上游(项目区南侧1.8公里处)、下游(项目区西北侧2.8公里处)现有2口监控井,在项目区内新设置1口地下水监控井,对项目区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控,监测因子为pH、铜、锌、硫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氯化物、砷、镉、六价铬、铅,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在厂区污水处理站、罐区各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砷、镉、六价铬、铜、铅、镍,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网上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反馈信息。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2年8月10日,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了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经济发展局备〔2022〕043号);(2)2023年1月30日,取得了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聚丰新能源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师市环审〔2023〕4号);(3)2023年2月6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聚丰新能源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总量指标的确认函》(师市环审〔2023〕5号)。 | 0991-2890632 |